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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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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小军,硕士。 2001年5月至2006年9月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量化分析师。 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在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应用分析师。 2007年9月至2007年10月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量化分析师。 2007年10月加入国泰基金,历任金融工程分析师、高级产品经理和基金经理助理。 2014年1月起任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4月至2021年1月任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4月起兼任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7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任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3月起兼任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2017年4月起兼任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2017年5月至2023年9月任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的基金经理。 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任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8月起至2019年5月任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5月至2022年3月任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任国泰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任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任国泰量化策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的基金经理。 2019年4月至2019年11月任国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的基金经理。 2019年5月至2019年11月任国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的基金经理。 2019年5月起兼任国泰CES半导体芯片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CES半导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的基金经理。 2019年7月至2021年1月任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7月起兼任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8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9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12月起兼任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由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基金经理。 2021年5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3年5月起兼任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 2023年7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7月起任投资总监(量化)、金融工程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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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2、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策略;3、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4、境外市场基金投资策略。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参与其他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和境内市场投资工具投资。
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及境外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
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规定。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标普500指数(S&P 500 Index)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运作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特有风险:
1、海外投资的相关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会因为国际政治环境、宏观和微观经济因素、国家政策、投资人风险收益偏好和市场流动程度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波动,将对本基金资产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因素如基础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变化或由于上述市场因素的波动率的变化而引起的证券价格的非预期变化,并产生损失的可能性。本基金投资将主要受到美国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
(2)汇率风险
本基金投资的海外市场金融品种以外币计价,如果所投资市场的货币相对于人民币贬值,将对基金收益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外币对人民币的汇率大幅波动也将加大基金净值波动的幅度。此外,由于基金运作中的汇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发布时间延迟或是汇率数据错误等情况,可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者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3)政治风险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会导致市场波动进而影响基金收益,产生风险;此外,基金所投资的国家/地区可能会不时采取某些管制措施,从而对基金收益以及基金资产带来不利影响。
(4)法律和政府管制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地区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在部分国家/地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或者由于税制、破产制度的改变等法律上的原因,给交易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5)会计核算风险
由于境外市场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披露等会计核算标准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可能给本基金投资带来潜在风险。
(6)税务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地区在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一定差异,当投资某个国家/地区市场时,该国家/地区可能会要求基金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该行为会使基金收益受到一定影响。此外,各个国家/地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从而导致基金向该国家/地区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7)引入境外托管人的相关风险
本基金由境外托管人提供境外资产托管服务,存在因适用法律不同导致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由于境外所适用法律法规与境内法律法规有所不同的原因,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某些投资及运作行为在境外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从而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8)信用风险
国家的主权评级下降或评级展望负面,都可能影响该国的投资风险溢价。
2、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3、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人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4、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及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作为完全跟踪标的指数表现的指数化投资,ETF的投资风险主要是基金份额净值(NAV)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偏离的风险,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也可能使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ETF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ETF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送配等所获收益可能导致基金收益率偏离标的指数收益率,从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4)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ETF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存在,使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6)在ETF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ETF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ETF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特殊情况下,如果本基金采取成份股替代策略,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构成的差异可能导致基金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偏离;
(8)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9)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5、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人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6、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7、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此外,本基金规模受到外汇额度的限制,如继续接受申购可能导致突破外管局批准的外汇额度时,本基金将暂停申购,可能会因为一级市场基金份额供给不足而导致二级市场出现折溢价现象,后续因外管局批准基金管理人新增外汇额度以及本基金恢复申购业务而可能使得该折溢价现象有所收敛,上述折溢价的变化可能导致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出现较大波动。
8、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股停牌时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1)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2)停牌成份股可能因其权重占比、市场复牌预期、现金替代标识等因素影响本基金二级市场价格的折溢价水平。
(3)若成份股停牌时间较长,在约定时间内仍未能及时买入或卖出的,则该部分款项将按照本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方式进行结算,由此可能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损益并使基金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4)在极端情况下,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大面积停牌,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成份股以获取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由此基金管理人可能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较低的赎回份额上限或者采取暂停赎回的措施,投资者将面临无法赎回全部或部分ETF份额的风险。
9、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本基金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机构计算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仅供投资者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IOPV与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存在差异,IOPV计算也可能出现错误。投资人若参考IOPV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需投资人自行承担。
10、基金退市风险
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终止上市,导致基金份额不能继续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11、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
如果投资者申购时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可能失败。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基金管理人可设定申购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进行控制,可能存在因达到当日申购规模上限而导致后续申购失败的风险。
此外,如本基金可用的外汇额度不足、本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停市或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也可能导致申购失败的风险。
12、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失败的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出赎回申请时,如基金组合中不具备足额的符合条件的赎回对价,可能导致赎回失败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股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能导致投资人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全部赎回。
另外,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基金管理人可设定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可能存在因达到当日赎回规模上限而导致后续赎回失败的风险。
13、申购赎回现金替代的风险
本基金目前采用现金申购赎回,投资者的申购、赎回价格依据招募说明书约定的代理买卖原则确定,可能受组合证券的买卖价格、汇率等的影响,与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或有不同,投资者须承担其中的交易费用、汇率波动和冲击成本,也可能因买卖期间的市场波动遭遇损失。
14、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
如果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当日申购赎回清单内容出现差错,包括组合证券名单、数量、现金替代标志、现金替代比率、替代金额等出错,投资人利益将受损,申购赎回的正常进行将受影响。
15、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申购赎回清单的现金替代标识设置时,将充分考虑由此引发的市场套利等行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造成的利益损害。但基金管理人不能保证极端情况下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的完全合理性。
16、基金管理人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的风险
因涉及境外市场股票的买卖,在投资者申购、赎回本基金时,本基金组合证券需以一定数量的现金进行现金替代,并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招募说明书规定代理申赎投资者进行相关证券买卖,投资者需承受买入证券的结算成本和卖出证券的结算金额的不确定性(含汇率波动风险)。由于指数成份股采取基金管理人代买代卖模式,可能给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带来价格的不确定性,而这种价格的不确定性可能影响本基金二级市场价格的折溢价水平。此外,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投资组合变现可能受到市场变化、部分成份股停牌或流动性不足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者收到的赎回对价可能延期交收或赎回对价的金额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
1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
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经估值汇率调整)。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可能存在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
18、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多项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存在以下风险:
(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因多种原因,导致代理申购、赎回业务受到限制、暂停或终止,由此影响对投资人申购赎回服务的风险。
(2)登记机构可能调整结算制度,对投资人基金份额、资金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制度调整可能给投资人带来风险。同样的风险还可能来自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代理机构。
(3)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基金托管人及其他服务机构可能违约,导致基金或投资人利益受损的风险。
19、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20、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可投资于期货与期权,以及外汇远期合约等汇率衍生品。尽管本基金将谨慎地使用衍生品进行投资,但衍生品仍可能给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衍生品价格与其基础品种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会增加基金净值的波动幅度。在本基金中,衍生品将仅用于避险和进行组合的有效管理。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境外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3)本基金可参与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证券借贷的风险表现为,作为证券借出方,如果交易对手方(即证券借入方)违约,则基金可能面临到期无法获得证券借贷收入甚至借出证券无法归还的风险,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发生损失。证券回购中的风险体现为,在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方可能因财务状况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付款或结算的义务,从而对基金资产价值造成不利影响。
(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基金的过往业绩往往不能代表基金未来的表现,所以可能引起一定的风险。相应的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管理不当时,也可能会引起基金净值波动、流动性不足等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严密监控第三方基金动态和这些基金与其业绩比较基准指数相比的净值变化态势,如果波动超出正常范围,将采取适当措施,力求将风险降到最低。
21、政策变更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政策修改等基金管理人无法控制的因素的变化,使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到影响的风险,例如,监管机构基金估值政策的修改导致基金估值方法的调整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相关法规的修改导致基金投资范围变化,基金管理人为调整投资组合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等。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仲裁机构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 基金全称 | 国泰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 ||
|---|---|---|---|
| 基金代码 | 159612 | 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艾小军 | 成立日期 | 2022年05月09日 |
| 运作方式 | 交易型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海外 |
| 风险等级 | 较高(R4) | 总规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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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 类别 | 金额/期限 | 费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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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购费 | S<50万份 | 0.80% | -- |
| 50万份≤S<100万份 | 0.50% | -- | |
| Y≥100万100元/笔 | 100元/笔 | -- | |
| 管理费 | 0.60% | -- | |
| 托管费 | 0.1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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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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