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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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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杏,学士。 2007年7月至2011年6月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区域经理。 2011年7月加入国泰基金,历任产品品牌经理、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2016年6月至2020年12月任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任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7月起兼任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4月起兼任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和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11月起兼任国泰CES半导体芯片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由国泰CES半导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名而来)的基金经理。 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任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8月起兼任国泰上证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12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1月起兼任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的基金经理。 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任国泰上证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2月至2022年2月任国泰中证全指软件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3月起兼任国泰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6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6月至2026年3月任国泰中证全指软件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7月起兼任国泰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9月起兼任国泰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11月起兼任国泰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12月起兼任国泰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富时中国国企开放共赢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2年1月起兼任国泰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3年6月至2025年7月任国泰中证有色金属矿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3年6月至2025年3月任国泰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5年5月起兼任国泰中证A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5年12月起兼任国泰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6月至2018年7月任量化投资部副总监。 2018年7月起任量化投资部总监。 2023年11月起任总经理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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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昊,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Arrowstreet Capital(美国)。 2019年12月加入国泰基金,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2022年1月起任国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2年11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2年12月起兼任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3年2月起兼任国泰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3年5月起兼任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3年6月起兼任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2023年8月起兼任国泰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 2023年11月起兼任国泰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4年11月起兼任国泰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4年12月起兼任国泰富时中国国企开放共赢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恒生A股电网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量化策略精选个股增强并优化指数组合管理和风险控制,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将运用指数化的投资方法,通过控制对各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权重的偏离,控制跟踪误差,达到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在复制标的指数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超额收益模型、风险模型、成本模型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本基金个股选择范围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预计指数定期调整中即将被调入的股票、非成份股中流动性良好、基本面优质或者与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度高的股票等。在坚持模型驱动的纪律性投资的基础上,遵循精细化的投资流程,严格控制组合在多维度上的风险暴露,并不断精进模型的修正和组合的优化,系统性地挖掘股票市场的投资机会,力求在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获取超越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1)超额收益模型:该模型通过构建多因子量化系统,综合评估各证券之间的定价偏差。定价偏低的资产具有投资价值,定价过高的资产应当考虑回避。其中,多因子量化系统基于对证券市场运行特征的长期研究以及大量历史数据的实证检验,选取价值因子、盈利质量因子、成长性因子、技术因子、流动性因子、分析师因子等多类对股票超额收益具有较强解释能力的因子进行构建。(2)风险模型:该模型控制投资组合对各类风险因子的敞口,包括行业偏离度、风格偏离度、波动率等,力求将主动风险以及跟踪误差控制在目标范围内。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6.5%。(3)成本模型:该模型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交易活跃度、市场冲击成本、印花税、佣金等预测本基金的交易成本,以减少交易对业绩造成的负影响。指数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5、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7、融资与转融通证券出借投资策略。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规定。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特有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人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及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也可能使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ETF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ETF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ETF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4)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存在,使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ETF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ETF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6)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人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6、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尽管本基金将通过有效的套利机制使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7、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股停牌时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1)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2)停牌成份股可能因其权重占比、市场复牌预期、现金替代标识等因素影响本基金二级市场价格的折溢价水平。
(3)若成份股停牌时间较长,在约定时间内仍未能及时买入或卖出的,则该部分款项将按照本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方式进行结算,由此可能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损益并使基金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4)在极端情况下,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大面积停牌,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成份股以获取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由此基金管理人可能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较低的赎回份额上限或者采取暂停赎回的措施,投资者将面临无法赎回全部或部分ETF份额的风险。
8、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机构计算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供投资人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IOPV与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存在差异,IOPV计算也可能出现错误。投资人若参考IOPV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需投资人自行承担。
9、基金退市风险
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终止上市,导致基金份额不能继续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10、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可能仅允许对部分成份股使用现金替代,且设置现金替代比例上限,因此,投资人在进行申购时,可能存在因个别成份股涨停,临时停牌等原因而无法买入申购所需的足够的成份股,导致申购失败的风险。
另外,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基金管理人可设定申购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进行控制,可能存在因达到当日申购规模上限而导致后续申购失败的风险。
11、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失败的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出赎回申请时,如基金组合中不具备足额的符合条件的赎回对价,可能导致赎回失败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股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能导致投资人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全部赎回。
另外,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基金管理人可设定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可能存在因达到当日赎回规模上限而导致后续赎回失败的风险。
12、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
本基金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在组合证券变现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部分成份股流动性差等因素,导致投资人变现后的价值与赎回时赎回对价的价值有差异,存在变现风险。
13、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
如果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当日申购赎回清单内容出现差错,包括组合证券名单、数量、现金替代标志、现金替代比率、替代金额等出错,投资人利益将受损,申购赎回的正常进行将受影响。
14、非沪市成份证券申赎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申购赎回清单对于非沪市成份证券的现金替代标识包括“可以现金替代”,在申购赎回环节中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实际买卖情况与投资者进行退补款,可能导致如下风险:
(1)由于非沪市成份证券采取基金管理人代买代卖模式,可能给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带来价格的不确定性。这种价格的不确定性可能影响本基金二级市场价格的折溢价水平。
(2)因技术系统、通讯联络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严格遵循“时间优先、实时申报”原则对“可以现金替代”的非沪市成份证券进行处理,基金管理人也不对“时间优先、实时申报”原则的执行效率和结果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现金替代退补款的计算以实际成交价格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准,由此可能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损益。
15、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申购赎回清单的现金替代标识设置时,将充分考虑由此引发的市场套利等行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造成的利益损害。但基金管理人不能保证极端情况下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的完全合理性。
16、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多项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存在以下风险:
(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因多种原因,导致代理申购、赎回业务受到限制、暂停或终止,由此影响对投资人申购赎回服务的风险。
(2)注册登记机构可能调整结算制度,如实施货银对付制度,对投资人基金份额、组合证券及资金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制度调整可能给投资人带来风险。同样的风险还可能来自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代理机构。
(3)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机构、基金托管人及其他服务机构可能违约,导致基金或投资人利益受损的风险。
17、增强策略失效风险
本基金采用主动管理策略选股,可能存在策略失效,无法战胜指数收益的风险。
18、被抢先交易降低基金投资收益的风险
本基金因主动增强策略调整、标的指数定期调样等原因发生大幅调仓时,由于难以在一个交易日内完成调整,可能出现股票调仓方向暴露,被其他投资者抢先建仓,抬高股价,进而造成基金建仓成本升高,投资收益下降的风险。
19、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需承受投资股指期货带来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股指期货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并且由于股指期货定价复杂,不适当的估值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人带来损失。
20、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存在以下风险:1)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2)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3)管理人违约违规风险、托管人违约违规风险、专项计划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服务机构违规风险等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4)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21、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存在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和合规风险等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具体而言,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中,因交易对手方违约无法按期偿付本金、利息等证券相关权益,返还证券,导致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因证券成交量过低无法按期或以公允价格买回、卖出证券;或因投资标的被调出融资业务标的范围或折算比例调整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以公允价格处置证券;或因出借证券量过大无法应对基金大额赎回;或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或有价证券补足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投资风险是指基金在融资或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中,因投资策略失败、对投资标的预判失误等导致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是指由于违反相关监管法规,从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主要包括业务超出监管机关规定范围、风险控制指标超过监管部门规定阀值等。
22、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23、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退市情形更多,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执行标准更严,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会被退市;且不设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制度,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退市风险更大。
(2)市场风险
科创板股票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公司为初创型公司,公司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科创板股票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价格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比例为20%,可能产生股票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整体投资门槛较高,科创板的投资者可能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科创板股票流动性可能弱于其他市场板块,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4)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股票,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上市公司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公司,在公司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股票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上市公司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企业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24、量化增强投资方法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量化投资仅用于选股,并不基于量化策略进行高频程序化交易。由于本基金采用量化模型指导投资决策,因此定量方法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本基金的表现。一方面,面对不断变换的市场环境,量化投资策略所遵循的模型理论均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另一方面,在定量模型的具体设定中,核心参数设定的变动均可能影响整体效果的稳定性;最后,定量模型存在对历史数据的依赖。因此,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市场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遵循量化模型构建的投资组合在一定程度上无法达到预期的投资效果。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仲裁机构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 基金全称 | 国泰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
| 基金代码 | 561300 | 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梁杏 吴中昊 | 成立日期 | 2021年12月01日 |
| 运作方式 | 交易型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指数 |
| 风险等级 | 较高(R4) | 总规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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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 类别 | 金额/期限 | 费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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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购费 | S<20万份 | 0.80% | -- |
| 20万份≤S<50万份 | 0.60% | -- | |
| 50万份≤S<100万份 | 0.40% | -- | |
| S≥100万份 | 1000元/笔 | -- | |
| 管理费 | 0.50% | -- | |
| 托管费 | 0.1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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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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